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需将《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项目名称: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辛兴镇兴中路64号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表、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6.09.11-2026.10.14(20个工作日)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
本项目主要建设150吨/小时生物质锅炉一台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项目新购置生物质锅炉、布袋除尘器、电气仪表控制系统等设备20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蒸汽118万吨的生产规模。可满足周边企业和居民聚集区的供热需求。该锅炉作为现有150吨生物质供热锅炉的备用锅炉,在停产检修时启用,保证用热单位的安全稳定运行。
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受企业委托于2024年06月编制完成了《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于2024年08月05日对本项目环评文件以诸环审报告表〔2024〕71号进行了批复。本项目2024年12月01日开工建设,2025年06月30日竣工,2025年10月01日开始调试。企业于2025年7月因新建“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对排污许可进行了重新申请,重新申请后有效期限为2025年7月18日-2030年7月17日,本项目持证排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9号)等的规定,潍坊优特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详尽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按照监测方案要求,于2026年07月10日--2026年07月11日组织有关监测人员对本项目外排污染物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场调查和核算。根据实地调查和监测的结果,编制了《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验收结论:根据现场监测及调查结果,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项目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废水和固体废物去向明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的各项环保要求,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物质供热锅炉建设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管经理
联系电话:13953634833
诸城兴贸玉米开发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