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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5月8日开始新一轮强化监督!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企业应如何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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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部:5月8日开始新一轮强化监督!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企业应如何准备?

发布日期:2019-05-05 作者:转载 点击:

环境部:5月8日开始新一轮强化监督!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企业应如何准备?


5月8日生态环境部开始新一轮强化监督!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


2019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19年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司长主持发布会,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并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01

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曹立平指出,近年来,全国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坚持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以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勇气和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启动2018-19年度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近一年来,我们统筹调度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力量1.95万人次,共开展22轮“压茬式”强化监督,现场检查各类点位66.6万家(次),共向地方推送报警网格11917次,帮助地方查找并移交5.2万个生态环境问题,并全部拉条挂账,一盯到底,不整改到位绝不放手。从监测成果来看,总体上取得了良好成效,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北京市PM2.5浓度为5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1%;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8%;汾渭平原1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8%。

2019年将继续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监督,计划统筹调度全国生态环境系统人员2.2万人次,覆盖京津冀及周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11城市,计划从5月8日开展新一轮的强化监督工作。


与去年相比,这一轮强化监督在总体安排上进行了调整与优化,可概况为“五个三”。

首先,在组织形式上,采取“三位一体”包保机制。即,由部机关1个部门或派出机构、1个部直属单位、1个省级生态环境部门3家单位,共同负责包保1个重点城市。原则上,39个城市的包保工作组,均由生态环境部相关司局、直属单位、省级生态环境厅局委派处级以上干部任组长,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帮助解决难题、有效压实责任、协调推动工作,建立常态化的协调联动机制。3、4月份已经按这种机制进行了试行。具体来说,生态环境部全体干部,今年都要参加一轮次强化监督活动,要深入到攻坚一线去,融入到基层工作中去,面对面倾听基层意见、实打实推动解决矛盾问题。

其次,在工作职责上,完成“三项任务”。一是大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传达中央决策部署,讲解法律法规和蓝天保卫战任务安排,帮着地方和企业理解好、执行好。二是通过“排查问题列清单,交办政府落责任,核查清单促落实”方式,帮助地方发现问题、建立台账,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落实。具体来说,第一是发现问题,第二是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实,第三是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摸排。三是通过异地执法、交叉执法,培养锻炼队伍,严格作风纪律,努力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同时,我们将把帮扶工作作为核心任务,发挥生态环境部门人才、政策和技术优势,紧紧围绕基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际需要,将生态环境系统相关行政、科技、执法等力量下沉到基层一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提供业务培训,帮助地方政府和企业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第三,在工作模式上,坚持“三不原则”。即,不替代地方履行生态环保责任,主要是帮助查找问题,依法移交地方政府解决。不干预当地正常工作程序,而是督促落实,帮助地方建立问题台账,逐一整改销号。不打扰地方同志工作安排,自行安排吃、住、行,相关费用由生态环境部统一协调解决,原则上不增加地方的工作和经济负担。

第四,在工作管理上,实施“三个统筹”。即,建立统一的强化监督帮扶工作机制,统筹调度各现场工作组,统一任务要求;统筹协调各相关司局单位,形成合力;统筹信息汇总和发布,建立问题曝光和信息公开制度。

第五,在工作要求上,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协调好工作组与地方政府及部门的关系,发现问题以独立工作为主,解决问题以推动地方为主。二是处理好强化监督与定点帮扶的关系。既依法依规监管,又重视合理诉求、加强帮扶指导。三是落实好廉政纪律和作风建设的要求。把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融入和贯穿到强化监督的全过程,并全员覆盖,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强化作风建设。

02

封面新闻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一季度,华北地区多个城市出现空气质量反弹,请问原因是什么?对完不成攻坚行动目标的城市,是否会追责问责?

刘友宾:每当重污染天气来临的时候,公众总会有一些担心、忧虑,希望我们的蓝天能够天天有,我们也有这种良好的希望。应该看到,“大气十条”实施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大力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下,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与2013年相比,2018年全国首批实施新空气质量标准的74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41.7%;北京市PM2.5浓度从89.5微克/立方米降到51微克/立方米,下降43%;珠三角PM2.5浓度连续四年达标,浙江省也迈入总体达标行列;重污染天气的发生频次、影响范围、污染程度都有了大幅度降低。回顾世界各国大气污染治理进程,中国近年来在大气治理方面重视程度之高、工作力度之大、环境质量改善速度之快都是十分罕见的。

大家可能注意到,前段时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布了一个报告,高度评价了近年来中国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中国大气污染防治的路还很长,绝不可能一劳永逸。由于污染物排放量大、超出环境容量,我国的大气环境质量仍然还处于“气象影响型”阶段,对气象条件非常敏感。有专家评估显示,气象因素对PM2.5浓度的影响,年际可达±10%,对个别城市可达±15%,月际可达±30%以上。在不利气象条件下,重污染天气频发,大幅拉升全年PM2.5平均浓度,一定程度会抵消全年空气质量改善效果。

从发达国家大气污染治理史来看,空气质量改善是一个长期的螺旋式上升的过程。大气污染物浓度在快速下降过程中,遇到气候条件不利,部分时段出现反弹也是可能的,这是客观规律。重点是要看趋势、看发展、看长期,我国目前整体仍处于空气质量快速改善通道,不能因为短期PM2.5浓度反弹,就对治污思路产生怀疑、失去信心,否定前期的努力和成效,动摇今后的方向和目标。

2018年秋冬季以来,总体上看减排力度并没有减弱,相关措施也是有成效的。但受厄尔尼诺影响,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较前两年明显变差,加上少数地方前期改善幅度较大出现自满松懈情绪,使得一些城市PM2.5浓度出现反弹。这充分说明了大气污染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为加快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下一步我部将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严肃问责。按照我部会同6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规定》,对由于工作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城市,将依据规定严肃问责,不允许以气象条件为理由来应付搪塞。

二是强化监督帮扶力度。目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全国执法力量对“2+26”城市和汾渭平原正在开展强化监督帮扶,督促各地“冬病夏治”,全面完成治污任务。

三是持续开展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一市一策”,针对不同城市存在主要问题精准施策,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近年来,生态环境的保护一直备受重视,特别在污染防治方面,政府对各企业,尤其是排污企业的把控一直很严,那么,如何才能避过环保督查行动的“利剑”呢?做好下面这些就不怕了。

执行环保政策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地方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要求。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并依照许可内容排污。

提升装备水平

●企业应采用密闭化生产工艺替代敞开式生产工艺,优先采用连续化、自动化生产工艺替代间歇式生产工艺,尽量减少物料与外界接触频率。


●采用先进输送设备。采用屏蔽泵、隔膜泵、磁力泵等物料泵 替换现有水喷射真空泵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抽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应对放空尾气进 行统一收集、处理。优先采用罗茨真空泵、无油润滑往复式真空泵等真空设备。如因工艺需要采用喷射真空泵或水环真空泵,应采用反应釜式或水槽式密闭真空泵,循环液配备冷却系统。


●规范液体物料储存。化学品(含油品)储罐应配备回收系统 或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挥发性酸、碱液储槽装卸过程放空尾气须采用降膜或填料塔吸收,呼吸放空尾气应采用多级水封吸收处理。


●推行节水型生产工艺。除特殊工艺要求外,物料的洗涤优先采用逆流漂洗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


厂区生态环境

●根据实际情况,生产车间地面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和防腐措施,车间实施干湿分离,厂区必须全面实施“两化”,即道路场地硬化、其他区域绿化。


●生产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环境整洁、管理有序。


●罐区和一般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防渗处理,四周 建围堰,一般废物收集场所还要采取防雨措施。


●厂区各类管线设置清晰,管道布置应明装,并沿墙或柱集中成行或列,平行架空敷设。


废水管理

●实行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收集池规范,满足初期雨量的容积要求;有废水产生的车间分别建立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的污水再用 泵通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送入本企业的废水总收集池;冷却水通 过架空敷设的密闭管道循环使用;雨水收集系统采用明沟。所有沟、池采用混凝土浇筑,有防渗或防腐措施。


●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的处置。废水自行处理、排放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废水接管的企业要建立与生产能力和污染物种类配套的预处理设施,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能够稳定 达到接管标准;废水委托处置的企业,要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审批、转移手续齐全,并建立委托处置台帐。


●生活污水的处置。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生活污水必须接管进污水厂处理;不具备接管条件的企业,按规定规范处理。


●排放口设置。每个企业原则上只允许设置一个污水排放口和一个雨水排放口,并设置采样监控井和标志牌。污水排放口要符合 规范化整治要求,做到“一明显、二合理、三便于”,即环保标志明显,排污口设置合理、排污去向合理,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管理;雨水排放口要采用规则明沟,安装应急阀门。


废气管理

废气收集

废气收集应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废气收集系统应根据气体性质、流量等因素综合设计,确保废气收集效果。

废气治理

各生产企业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组分和性质、温度、压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选择成熟可靠的废气治理工艺路线。


噪声管理

企业尽可能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噪声排放要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要求。


固体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按照特性分类收集、贮存。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地面要硬化处理,有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措施,渗滤液通过导流槽进入收集池。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袋上设立危险废物明显标志。

●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相关情况,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区环保局备案,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如实申报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

●危险废物应当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审批和转移联单制度。

清洁生产

生产企业需按照每年下达的要求按时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的要求。

环境应急管理

●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设立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立环境 应急管理制度,落实环境应急管理人员。

●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编制预案,并在完成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的基础上及时上报环保部门。

●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要开展环境安全达标建设工作。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建设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包括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生产废水总排口关闭闸阀、雨水排口关闭闸阀和危化品储罐围堰等应急设施,确保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件,生产废水、消防水等不出厂区范围,不污染外环境。

●设立环境应急物资库房。应急预案中明确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必须配备到位,并设置专门的库房,同时建立物资库管理制度。

●定期开展职工培训演练。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环境应急知识培训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并将相关的台账资料和档案材料进行规范存档。

规范环保管理

●规范设施的全流程标识化建设,对治理设施的关键节点配上标记、图识等专一符号,使治理设施的整个流程一目了然,实现设施的量化管理。


●企业不得违规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防治设施,要确保 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事故状态或设备维修等原因造成废气治理设施停止运行时,企业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停止 生产,同时报告生态环境局。


●环保规章制度齐全,设置专门的内部环保机构,建立企业领导、环境管理部门、车间负责人和专职环保员组成的企业环境管理责任体系。


●相关档案齐全,每日的废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加药、电耗及维修记录、污染物监测台账规范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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