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16市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山东:将对16市开展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

8月14日至15日,全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核查与评估培训班在济南召开。山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鞠振平同志出席并讲话。



培训班针对普查公报编制、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要求、总结发布阶段主要工作内容以及普查数据质量要求进行详细讲解,并对数据审核发现的共性问题、我省审核软件的相关功能进行现场解答。

8月15日至21日,我省将分8个小组、共计53人,分别由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畜牧局处级以上干部带队,对全省16个市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核查工作。各核查小组将按照全过程核查、分级核查、抽样核查原则,对各市进行质量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省畜牧局,各市、县(市、区)生态环境局污染源普查负责同志及技术骨干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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